违规处理办法

1  会员违约指按照交易规则,已经达成交易,会员间不签约,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行为。
2  会员违规指会员违反《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协议》中的规定、规则的行为。
3  会员违约的处理原则上由会员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会员违约不能解除会员履行向本交易中心支付会费和佣金的义务。
4  会员违约产生纠纷时,本公司有权利对交易过程中的事实进行声明,必要时,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开,以协助会员处理纠纷。
5  会员违规时,将视情节和后果的轻重予以警告、罚没保证金、取消会籍等处罚,并暂停相关的交易或服务。必要时,将向司法部门举报或起诉。
6  所有违规的处罚将在本交易平台予以通报曝光,并直接影响会员的资信度。
7  当会员发生下列行为时,本交易平台将对会员予以警告。
7.1  会员提供的交易信息不正确,不真实或无效;
7.2  会员提供的交易或信息违反商业道德或社会伦理;
7.3  无法核实或鉴定会员向本交易平台提供的任何资料;
7.4  本公司确认会员的行为可能会使会员、本交易平台用户或通过本交易平台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供应商发生任何法律责任;
7.5  发布任何含有病毒或其他有害内容可能会影响本交易平台的性能或会损害、干扰、截取、占用系统数据、信息或资源材料的;
7.6  会员对自己所买卖之物品,串通其他会员或客户报价或自己报价;
7.7  交易达成而拒不签约的会员责任方。
8  当会员发生下列行为时,本公司将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8.1  会员提供的交易信息非法、不真实、不正确或无效,而导致交易失败;
8.2  交易达成而拒不签约的会员责任方;
8.3  竞招方会员恶意拒绝合格的供货商;
8.4  竞投方在竞标时违反约定撤回标书;
8.5  竞招方在竞标时违反约定取消竞标;
8.6  竞卖方在竞拍时违反约定取消竞拍;
8.7  竞买方在竞拍时违反约定取消竞买。
9  当会员发生下列行为时,本公司将中止会员的资格。
9.1  从事涉及本公司交易诈骗活动的;
9.2  交易达成,会员的责任方拒绝支付约定佣金的;
9.3  会员提供的交易信息非法或进行非法交易的;
9.4  故意发布任何含有病毒或其他有害内容可能会影响本交易平台的性能或会损害、干扰、截取、占用系统数据、信息或资源的材料的;
9.5  会员利用任何设备、程序恶意破坏本交易平台的软件和功能、扰乱或试图扰乱交易的正常运作的;
9.6  会员故意透露或与任何第三方共享会员帐号和密码,或者利用会员帐号和密码作出任何未经授权的行为的;
9.7  故意透漏其他会员的会员帐号和密码等信息的;
9.8  会员从事任何合谋或其他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反垄断法规行为的;
9.9  会员利用本交易平台制造任何派生产物。将自本交易平台获取的任何内容进行修改、影印、分发、传送、放映、复制、出版、发布或制作用于别的网页,将本交易中心网站的内容销售及转让。上述还包括通过画面和资料库的特别处理以非法取得资料的;   
9.10  披露吉林化纤公司的机密资料的;
9.11  拒不交纳供应管理费的;
9.12  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供应“三无”产品者;
9.13  三次质量不合格者;
9.14  一次质量不合格给使用单位重大事故或重大损失的;
9.15  供货不及时给正常生产和工程进度造成重大影响的;
9.16  三次未按合同规定供货或用户反映售后服务差的;
9.17  经各部门综合评定后认定不符合继续供货条件的;
9.18  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进行不正当交易者;
9.19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吉林化纤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